项目名称
规划设计方案审查
办理地点
区规划局
项目业主
建设单位或个人
审批要件
1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图(A3纸质原件5份及电子文件1份)及经设计单位盖章的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(原件2份);
2、民防审核意见 (原件1份)。
收费标准
无
核发的证书和附件
附件: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函
法定办理时间
20个工作日
承诺办理时间
10个工作日
咨询电话
41421538
备注
不含规委会的审查时间
渝公网安备 50022702000028号